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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科创走廊研发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字号:[ ]


  为务实推进南京和淮安两市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南京科创禀赋优势,带动淮安创新资源提质增效,支持鼓励淮安市优秀企业利用研发飞地开展人才招聘、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打造宁淮科创走廊品牌,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南京市科技局、淮安市科技局联合制定印发《宁淮科创走廊研发基地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办法》)。

  现介绍宁淮科创走廊研发基地(以下简称研发基地)相关情况。

  问1:研发基地选址哪里?

  答:宁淮科创走廊研发基地分批建设推进,首批建设运营两个基地,分别是:研创园基地(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软件谷基地(中国(南京)软件谷科创城内)。

  问2:研发基地如何运营管理?

  答:研发基地主要为淮安市各县区的优秀企业服务。

  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和淮安市科技局共同扎口管理入驻基地企业遴选,制定入驻企业标准并牵头组织遴选工作。

  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和南京市科技局共同负责基地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引导入驻企业对接南京优质成熟的产学研金等科技创新服务资源。

  问3:企业入驻享受政策有哪些?

  答:入驻企业根据经营指标考核享受各项政策奖补及服务保障。

  房租方面:

  入驻企业根据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可享受三年内“房租先交后返”优惠政策。

  主要考核指标如下:①实现工业产品开票销售年增幅超过12%,或税收年增幅超过10%;②引进1名领军人才;③企业当年研发费用超过总销售收入3%;④当年新授权Ⅰ类知识产权1项,或Ⅱ类知识产权3项;⑤当年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⑥技术合同输出成交额超1000万(关联性企业除外)且成功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登记备案;⑦成为市级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或申报“小巨人”企业并获批,或进入上市辅导期及以后阶段。

  入驻协议一年一签,逐年考核。年度满足以上七条之一,返还当年押金的50%,另50%作为房租收缴;满足两条以上,返还100%;经认定,企业当年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该政策由基地管理部门报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和南京淮安两市科技部门,执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返还当年押金100%;未能满足以上任何指标之一,押金作为房租收缴。

  产学研金合作方面:

  入驻企业在南北产学研金合作对接中成果优异的,给予专项补助扶持。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每年安排200万用于专项补助扶持,补助额度为单个企业在该产学研金创新活动中实际支出的10%(其中,在南北共建中合作成果特别优秀的,产生示范引领性合作成效的,可提高至20%),每家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企业日常运转服务方面:

  基地管理部门负责引导入驻企业积极参加基地所在园区组织的人才培训、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各种企业服务活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提出需求清单,基地管理部门做好个性化服务。

  问4:入驻企业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基地管理部门根据入驻企业发展和载体利用情况,每年动态调整入驻企业名单。企业入驻期间不得从淮安往外转移注册地,服从基地所在园区管理,不得利用基地场所从事与产业发展无关活动,企业有违法犯罪活动即刻取消入驻资格。鼓励入驻企业主动为淮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企业入驻期间招引一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下一年度优先安排入驻,并给予适当奖励。

  问5:企业如何申请入驻?

  答:入驻企业由淮安市各县区和园区的科技部门推荐,必须是具有科技、人才、研发等实际需求的优秀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

  目前,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正全力推进两个研发基地建设,近期将启动运营软件谷基地(中国(南京)软件谷科创城内,预计2022年7月交付)

  6月,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淮安市科技局将启动企业遴选工作,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宁淮合作前方工作组和淮安市科技局发布动态。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区域处,联系电话:8366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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