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成立市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其他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集分管处室或单位研究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逐步形成“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处室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过堂会,逐一听取各处室、各单位、各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党组会每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在月度办公例会上进行通报和提醒。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方面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22个,3个持续推进整改事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完成率88%。
二、整改推进情况
1.关于“研究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加强学习谋划。二是定期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十四五”规划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进行统筹推进。三是起草制定《淮安市科技局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四是将“全市创新驱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计划。五是组织赴南京等地调研科技创新工作。六是制定下发了科技工作要点和深化四大攻坚行动方案。
2.关于“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与大院大所开展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平台;赴南京、常州等地学习经验,推进南京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整体搬迁工作。持续推进举措:加强与驻淮高校以及龙头企业的协调联动,全力争取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合作交流;加强与大院名校的科研合作,重点推动联合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支持和鼓励县区、园区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争取市外国家、省重点实验室落户我市,力争在2年内实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二是新获批省级瞪羚企业3家,累计达9家,获批省级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完成第一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举措:做好省、市级瞪羚企业,省级潜在独角兽企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工作;组织申报2023年省独角兽企业。
3.关于“指导扶持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赴省科技厅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听取意见建议;赴南京高新区、常州高新区、宿迁激光产业园开展调研学习;起草完成《推进淮安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调研报告。二是支持高新区强化年度人才指标监测评估,协调淮阴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等驻淮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纳入高新区人才数据库;推动高新区开展科技招商、科技副总、产学研合作等,指导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管理等工作;邀请省创新中心园区管理部来淮指导孵化器、众创社区建设。三是研究成立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科技资源统筹工作组;在省科技厅对全省高新区的监测排名中实现进位,成功摆脱后5位的位次。
4.关于“省考弱项指标较多”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和深化“四项攻坚”行动方案》(淮科〔2023〕11号)。二是开展重点企业服务行动,组织业务培训。三是开展研发贯标试点行动,形成研发管理标准化体系文本。四是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指标去年排名Ⅲ地区第3,成功摆脱末位。研发类指标均实现进位,没有末位指标。
5.关于“科技人才引进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区研发人员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征集研发人员需求信息,建立动态的全市重点企业研发人员需求信息数据库。二是开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三是印发《2023年度淮安市人才、科技项目招引考核办法》(淮科〔2023〕43号),接续办好中国•淮安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人才团队精英赛、创新创业选拔赛、技术难题挑战赛三大系列赛事,招引市外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淮安。四是根据2022年度省考核指标成绩反馈,淮安市研发人员占比指标,在三类地区中综合排名第2位。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科技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淮科〔2023〕25号)及附件《市科技局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挂钩联系县区分工表》。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完善科技惠民“四进四送”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成效总结等方面明确牵头处室和参与处室。
7.关于“主动解决问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科技助企“1+3”的通知》(淮科〔2023〕31号),结合业务处室职能和市委营商办2023年挂钩服务企业清单,突出重特大项目、高企等重点,梳理服务企业清单,明确各处室任务分工、服务重点。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联合县区举办高企申报培训会;邀请省科技厅主管部门和专家讲解高企申报标准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宣传奖补政策。三是印发《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和深化“四项攻坚”行动方案》(淮科〔2023〕11号),优化高企工作五项机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连续两年没有通过的企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辅导,分析问题症结,指导企业做好整改。
8.关于“诉求办理跟踪问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12345热线办理工作,规范回复内容。二是规范对诉求、咨询类问题的办理,做到及时准确解答回应。三是对重点信访督办事项,采取特事特办,做好统筹推进和满意度回访。四是计划安排走进市“政风热线”2023年上线直播,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9.关于“项目编制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邀请驻淮高校、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等单位参加2023年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各业务处室赴企业围绕2023年全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组织方式、支持规模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主动对接各科研单位和企业,在广泛征集科技项目的基础上,编制2023年项目指南并发布。二是结合各单位科研实际需求,持续开展市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联合专项)组织以及指导性项目立项工作,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2022年市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总数达到了156项。
10.关于“争取扶持资金偏少”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国家科技扶持资金争取力度,鼓励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等。二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库,重点做好工业重特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三是加强向上争取工作力度,认真学习当年度项目指南中的支持重点和面上项目要求,及时与相关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沟通交流,确定申报课题和数量,研究指南内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副总、软科学研究等项目。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银企对接活动,帮助科技型企业融资。
11.关于“资金使用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兑现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资金;修改完善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资金细则;起草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资金申请通知。二是邀请驻淮高校、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等单位参加2023年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座谈会,在项目指南起草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对部分项目由“后补助”改为分年度拨款。三是组织各业务处室深入科技型企业开展调研,着重了解企业对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调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操作口径的通知》(淮科〔2023〕34号)。今年指南下达比往年提前3个月,资金拨付时间将进一步压缩。
12.关于“科创载体建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创载体建设规划布局,起草《淮安市科创载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完成科创载体绩效评价细则修订;会同县区科技局和有关单位择优遴选市级众创空间或孵化器培育对象3个、市级科创综合体培育对象4个;组建市科创载体协会,开展会员征集以及机构注册,协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省孵化器协会,开展一期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二是做好国家大学科技园整改工作,牵头会同淮阴工学院等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理顺大学科技园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中被评为良好等次。大学科技园可支配使用面积从原1万平米增加到2.02万平米,全面修订、补充形成29项规章制度,举办各类活动15场;成功促成园区企业与依托高校实施各类合作项目50余项,在孵企业总数达到69家,其中拥有发明专利企业24家,占比34.8%;在园企业92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的企业48家,占比52.2%。持续推进举措:力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创综合体等累计55家以上,累计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3家,省级孵化器在孵企业突破500家。
1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继乏力’”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高企培育形成多方助力的大格局。三是印发《2023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和深化“四项攻坚”行动方案》(淮科〔2023〕11号),优化高企工作五项机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2022年获批高企297家,有效期高企670家,通过率全省第2、苏北第1。持续推进举措:进一步加大科技招商考核力度、优化考核激励办法,降低高科技项目投资门槛,做好做实高科技项目验收和考核;持续深化高企培育攻坚,加强高企培育服务平台建设,突出科小、市高企培育库等基础性工作,完善高企培育梯队。
14.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引导科研机构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开展科技服务;推进后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校地合作平台作用,及时收集汇总后方单位专家教授科技成果,与有关县区、园区开展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稳妥推进部分科研机构撤销工作,对实际没有运营的引进机构,在市编办的指导下,按程序推进撤销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召开全市技术转移工作推进会,邀请省资源统筹中心领导作业务辅导;淮安市科技局获评全省技术转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仅有5个设区市受到表彰,我市技术转移工作成绩位于全省前列,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科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二是局党组定期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及时传达学习《淮安市纪委监委监督推进“四敢”精神落实十项措施》相关精神。三是组织开展新提任干部廉政谈话。四是根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廉政提醒,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当事人已主动退还违规报销部分,对当事人作出提醒谈话处理。二是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三是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17.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财务报销等相关制度进行重新完善,成立财务结算中心。三是严格执行《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度(淮科〔2022〕63号)。四是相关欠款已全部还清。
18.关于“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市科技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成立由办公室牵头的采购小组,强化政府采购内部流程控制管理。二是发挥科技局内部审计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监督检查。三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19.关于“项目验收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到期项目管理,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淮科〔2023〕37号);加强在研项目过程管理,印发《2023年度淮安市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清单》(淮科〔2023〕19号);开展专家评价与信用管理工作,制作专家评价表,使用专家后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市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提高专家入库条件;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调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操作口径的通知》(淮科〔2023〕34号),强化专家库管理系统使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20.关于“项目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印发2023年度调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操作口径的通知》(淮科〔2023〕34号),从项目申报、立项、合同签订,到项目开展、验收(包括项目验收组织选取、项目验收标准核实)等,明确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二是定期组织政策宣讲,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科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提升平台智能化管理水平,在项目重要节点通过短信平台对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定期提醒;定期汇总应结未结项目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业务处室抓好落实;发挥内审职能作用,加强内部监督。
2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好配发的学习书目,持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定期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二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提要求,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列席会议。三是完成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计划制定。
22.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滞后”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完成《市科技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召开了年轻干部座谈会。三是制定《关于开展“领航讲坛、建功讲堂、筑梦学堂、强基课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3.关于“谈话推荐酝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淮安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由考察对象本人确认签字。三是事业单位对照工作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合理分配人员。
2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干部个人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查,对档案中缺失内容等进行梳理,按要求进行完善。二是对档案专审中出现的“三龄两历一身份”错误情况,进行重新认定。三是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室改造方案》,启动档案室改造工作。
25.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工作规程、项目财务审计工作指引、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科技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系统、专家库系统使用等,县区科技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培训。二是指导督促相关处室和单位抓好整改,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费使用方向及审批流程。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打算
下一步,对已完成整改事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一年以上的整改任务,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分管责任,依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抓推进、抓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79090、83791156;邮政信箱:江苏省淮安市大治西路18号(淮安市科学技术局);电子邮箱:hakjjjgdw@126.com。